昨天,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介绍,6月底前,各参保人员应到社保所或单位将标有个人信息的条形码粘贴到医保手册内,同时,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将完成门诊费用信息上传,实现本市参保人员实名就诊。从7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贴有条形码的医保手册,如果参保人员不能按要求出示医保手册,则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月20日至6月30日,本市将集中发放530万参保人员的条形码粘贴,凡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在市、区县职介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代办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街道(镇)社保所管理的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都须粘贴条形码。但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但按2%比例缴费且使用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住院就医卡》的参保人员不在条形码发放范围。
北京市就医与报销的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1.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封皮背面中间位置贴有个人基本信息的条形码;2.定点医疗机构查验参保人员《手册》,通过条形码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出具医疗费用单据,并将医疗费用信息上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3.参保人员将处方、门诊收据(门诊发票)、明细清单等单据留存,报送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报销;4.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单位或社保所申报的医疗费用单据后,将参保人员就诊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并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支付;5.经审核后报销的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经银行直接划拨到个人存折,在职人员由单位代发到个人。